为认真吸取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对全区辖区内所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上下联动,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企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范围重点
(一)检查范围
凡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纺织、玩具、电子、电动助力车生产、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二)检查重点
1.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以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6.生产车间等场所是否存在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问题。
7.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8.是否存在违规设置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9.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深入。
10.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园区等区域除检查企业上述情况外,还要重点检查该区域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规划落实、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以及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器材装备配备及训练情况。
三、时间和步骤
专项治理从即日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前)
各板块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逐级动员部署,全面摸清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数量、规模、性质等情况,统计汇总《滨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统计表》(见附件1)并上报区应急局。要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舆论声势,组织印发、广泛张贴通告(见附件2),让辖区内每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都能充分认清本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5月底前,每家企业都要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3),张贴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同时将《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报送至各板块安监办。各地安监办将属地内企业《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收齐后统一报区应急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0月10日)
1.企业自查自纠。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按照“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普遍开展“六个一”活动(向社会作出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维护保养1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向消防部门报告1次工作)。要对照方案明确的检查重点,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隐患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本单位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做到排查见底、整改彻底。
2.各地排查整治。各板块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企业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企业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隐患未发现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要根据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影响的范围,按职责、权限责令企业采取全部停产或者局部停产的防范措施,并督促企业迅速落实整改。各板块要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填写《“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登记表》(附件4),形成专门的台账资料,对整改难度大、整改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隐患,及时通报,依法处理。
3.区级督导抽查。区应急局将联合区消防大队对各板块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对上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督查,如发现企业在自查自纠、板块排查整改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做到挂牌督办一批、公开曝光一批、从重处理一批。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要求巩固检查结果,修订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各地要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难点和共性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创新劳动密集型企业监管措施,带动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水平的提升。各地要对此次专项治理形成书面总结于2019年10月16日前上报区应急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按照区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立即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举一反三,精心谋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以高度的责任心、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确保见真效、见实效、促长效。
(二)排查深入见底,整改务必彻底。各板块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细致全面排摸本单位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设备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坚决消灭事故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对于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企业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要切实指定专人及时跟踪,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板块要做好隐患整改的闭环跟踪,确保企业整改到位。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督导检查。要积极会同消防、公安派出所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敷衍搪塞、做表面文章搞形式的企业,要依法实施上限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采取任何措施的企业,要立即下达停产指令,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要充分运用标准化降级摘牌、“黑名单”管理等手段,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予以严厉惩戒。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地区,区应急局将加强抽查和督导,对检查中发现工作开展不力、走过场、应发现未发现问题的,一律公开通报,进行约谈,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地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请于5月30日前报送区应急局(联系人: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殷卫明,联系电话:81173136)。6月份起,每月6日、21日前报送《“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5),每月21日一并报送工作小结;10月14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附件:1.滨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统计表
2.关于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3.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4.“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登记表
5.“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统计表
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
附件1:
滨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统计表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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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安全员 |
联系电话 |
企业类型 |
职工人数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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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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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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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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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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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部署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制发《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明确人员密集场所对照整治要求开展自查自改,行业系统组织排查,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执法检查。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现就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评自查自改安全风险隐患。对照九类突出风险,自主评估研判本场所可能存在的火灾风险。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确定整改期限、明确责任人员,逐项整改到位,并将隐患整改情况登记造册。
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工作负直接责任。要依法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三、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向社会承诺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标准,及时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火灾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防火巡查检查、设施维护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相关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破坏原有防火分隔;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内设置人员居住场所;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
五、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向公众提示本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内灭火器、简易防护面罩等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公众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96119”举报电话或者其他有效途径,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农家乐(民宿)、老旧高层住宅等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场所,参照本通告执行。
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执法检查,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2019年4月29日
附件3:
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单位名称:
地址:
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我单位已按照区安委会《滨湖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进行了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
检 查 内 容 |
发现的具体问题 |
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落实情况 |
1 |
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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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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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防火分隔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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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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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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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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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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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重点岗位人员责任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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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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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深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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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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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承诺于2019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举一反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动接受监督。
(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 承诺时间:
注:此承诺书一式4份,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张贴于该单位醒目位置,3份报当地安监办(由各地安监办收集汇总后1份报区消防大队,1份报区应急局)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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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登记表(劳动密集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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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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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场所)名称 |
所属类别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排查时间 |
排查人员姓名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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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密集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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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填表单位,填写组织排查单位的名称,如,xx镇安监办/xx派出所。 2、排查时间按照YYYY-MM-DD的格式填写,如2019-5-25; 4、此表每半月报送时,累计填写,滚动更新“整改进度”。 |
附件5: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统计表(劳动密集型企业)
各地/各部门 |
发放、张贴《通告》(份) |
约谈培训情况 |
组织单位自查情况 |
组织排查情况 |
组织监督抽查(家) |
实施整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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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约谈(人) |
组织培训(人) |
组织单位自查(家) |
单位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家) |
劳动密集型企业(家) |
劳动密集型企业(家) |
发现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处) |
督改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处) |
责令“三停”(家) |
临时查封(处) |
拘留(人) |
重大火灾隐患整治 |
提请关停(家) |
纳入诚信体系进行联合惩戒(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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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重大火灾隐患(家) |
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家) |
曝光重大火灾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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