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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7:19 [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无锡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www.tqg1816.com/jyj)予以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1178591,传真:0510-81178608,邮箱:xcbhjy@163.com,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邮政编码:21407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以及国家、省、市、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足“教好书、育好人、服务好大局”目标定位,立足年度教育工作发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编辑、归档等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向外发布。同时,局主要领导在机关行政例会上多次强调,要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必公”,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2.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93条,其中结合机构工作重新修订滨湖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法规文件及解读信息8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重点工作信息5条、人事信息2条、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2条、重大项目信息2条、政府采购信息9条、权责及监管信息8条、各类教育信息14条。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网络申请数0件、当面和信函申请数0件;已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答复0件,其中予以公开数0件、部分公开数0件、不予公开数0件、无法提供数0件、不予处理数0件、其他处理数0件。2020年,我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实行收费。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0件、被依法纠错数0件、其他情形数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数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件、被依法纠错数0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大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应对舆论热点和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滨湖教育”新浪微博公开信息562条,通过“无锡滨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757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号)、《关于认真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锡滨人办发〔201821号),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开设“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制度等,定期跟踪各科室(部门)信息公开具体情况,围绕每个季度政府办信息中心反馈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努力确保工作规范落实。区教育局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纳入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对不及时、不准确公开的行为与人员,作出批评,并责令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0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215.88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科室业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深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亟需深化改进,公开内容还不及时,公开时效性还不强。

  2020年,我局着重从以下三方面作出改进:一是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三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开展各科室条线的信息公开专项督查,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相关报告事项。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20年1月13

文章来源:滨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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