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当事人向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提出补发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当事人向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提出换发申请,并上交损毁的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证书补发换发时间和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的要求为准。
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提供了各省份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请自行查询。
网站地图|关于我们|网站声明|隐私安全|联系我们|网站访问量:
版权所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苏ICP备08115729号-2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842 网站标识码:32021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