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14:20 [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经当事人书面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无锡普金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案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无锡普金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案由: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三、听证时间:2023年10月10日14时00分
四、听证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419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10月9日17:00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3年10月9日17:00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拍照。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陆媛,联系方式:81173135)
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