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归万物新,砥砺再扬帆。日前,滨湖区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这是我区连续第九年以全区性大会的形式专题部署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区委书记孙海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一体化打造美丽生态、发展美丽经济、培育美丽产业、创造美丽生活,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不断夯实靓丽太湖湾、活力科创带的生态基底,奋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滨湖现代化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驻无锡环境监察专员潘羽忠到会指导,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平作工作部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虹路、区政协主席宋晓等出席会议。副区长胡巍主持会议。
孙海东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狠抓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我们在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就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部署。全区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上级最新部署要求,扛稳扛牢政治责任,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美丽滨湖建设的核心内涵,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绿色低碳转型、生活品质提升各项工作,以生态环境高品质支撑经济发展高质量、实现人民生活高水平。
孙海东充分肯定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他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肩上的担子之重、责任之大,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生态领域各项重点工作的“各美其美”,精心绘就“美美与共”的美丽滨湖画卷。要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不断彰显湖湾生态美。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紧盯太湖治理这一“国之大者”,唱响新时代“太湖美”,在深度攻坚整治中夯实生态安全根基,让魅力湖湾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要以产业绿色高端为引领,持续做优发展质态美。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在优化空间布局上务实功在强化产业发展上出实招,在培优行业、企业上求实效,以更大力度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以生态人文融合为目标,深度扮靓城乡品质美。放大生态禀赋之美,讲好美丽滨湖故事;凸显城乡和谐之美,实现“让自然融入城市”,让群众“推窗见绿、出门见景”,争创更多省级特色田园乡村、无锡最美村庄;提升绿色人文之美,打造人文经济学的滨湖实践样本,营造人人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要以提升治理效能为根本,精细打造区域善治美。持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水平,充分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提高预警监测环境风险能力,研究好、使用好各类绿色金融政策,实现生态环境治理方式的现代化转型。
孙海东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扛起责任不松劲,汇聚合力勇攻坚,健全机制强考核,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把“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生态画卷转化为最直接、最可感的现实图景,让大美画卷在太湖之滨全面铺展,让生态魅力在锦绣江南处处绽放。
李平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具体部署,要求抓好七个方面重点工作。一要牢记“国之大者”,深入实施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始终把太湖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我区“1+5”三年行动方案,有力推进外源减量,持续推动内源减负,切实加强应急防控,全力确保更高质量“两保两提”。二要深化系统施策,加快推进全域美丽河湖建设。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等多目标统筹,攻坚排污整治,提优河道治理,优化河湖形态,更好展现江南水乡魅力。三要注重源头治理,精准开展大气污染源管控。坚持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突出抓好臭氧污染防治,落细落实城市面源减污,深度推进重点行业治理,多点发力、精细管理,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四要坚持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加快构建全过程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体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统筹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土地安全利用、“无废城市”建设,以更高标准打好净土保卫战。五要坚持生态优先,大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快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升级,聚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以发展方式的转变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六要强化问题导向,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坚持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抓手,严肃抓好督察问题整改,排查化解突出环境问题,精心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七要夯实基础支撑,稳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突出抓好“硬件+软件”两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系统提升科学治污和环境治理能力。
与会人员集体观看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专题片《执绿色生态之笔绘最美湖湾画卷》。会议下达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书、2024年河长制工作与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目标任务书。度假区、区水利局、滨湖生态环境局现场交流发言。
区委、区政府全体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分管领导;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开发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环保办主任;区机关各部门、区各人民团体、区各直属单位、市驻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水利局、滨湖生态环境局班子全体成员,区污防攻坚办公室各组组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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