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滨湖区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3-27 14:18 来源:滨湖区水利局
一、背景原因
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系统治水提质效”的水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加强滨湖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确保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滨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分为9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主要围绕水利建设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招投标监管、建设过程监管、工程验收等方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着手编制;全文从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管理、进一步夯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投标、进一步突出建设质量管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加强建设资金管理、进一步严格工程验收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创新监管机制,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提出水利建设工程具体监管实施意见。
文件主要特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明确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对工程建设负总责,全程抓好项目的质量、安全、资金、党风廉政等工作,推动工程保质保量交付使用。落实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相应的主体责任,抓好各环节建设标准,落实质量、安全行为,保障工程精度。落实区各相关部门行政监管责任,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各工程高标准有序推进。
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审批流程。要求各部门、各板块,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工程建设前组建项目法人,研究制定相关建设任务的实施进度及细则,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实施步骤,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同时,要求不断细化前期规划设计标准,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管理,明确设计变更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设计变更规程。
三是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防范腐败滋生。意见要求各部门、各板块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落实、落细审计制度,切实将各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花在刀刃上。同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廉政教育,特别是对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相关人员要进行专题教育,讲清要求、讲清程序、讲清制度、讲清责任,筑牢思想防线,织密制度笼子,防范腐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