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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财政局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3:38 [ ]

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滨湖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积极探索,开拓创新,认真做好财政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现将财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强化法治理论学习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认真制订区财政局党组中心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中心组主要学习内容,全年中心组开展集中学法4次。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认真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确保每位党员通过集体学习或自学1次以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和贯彻,全局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二)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一是规范行使部门权力。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在政务服务网站上更新财政部门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流程图。严格落实《无锡市滨湖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无锡市滨湖区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无锡市滨湖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2名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3名人员参加执法专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二是坚持民主依法决策。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凡涉及重大资金使用、重大人事调整等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组集体审议、集体决定。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全局合同审查、应诉、行政复议、法律咨询等工作,为全局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布政务信息、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中央直达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依法主动公开信息61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办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均为零。

  (三)强化政务监督管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按期上线“苏采云”系统,打造政府采购闭环管理,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充分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二是推进优化财政审批流程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办理模式,精简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材料,提升服务效率,全年办理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10件,并在财政局门户网、双公示平台、双随机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许可信息。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检查,集中整治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行为,促进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从业、诚信自律。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市民发放宪法、民法典等普法手册,面对面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宣传财政政策、回应群众咨询,引导群众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通过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向全局干部职工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开展。二是不断加强法治培训。组织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以及专职负责信访、保密、档案、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参加市里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分别对他们进行《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学习。组织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学法活动,开展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参考通过率达100%。组织开展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APP等新媒体,通过专题学习、收听收看等形式学习法治思想、筑牢法治根基。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积极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把法治财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中。带领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章党规、《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权力行使的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流程,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认真研究、及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满意率达100%

  三、2024年推进法治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树牢法治理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二)夯实法治基础,依法开展财政工作

  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保障预算编制、执行、财务核算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稳步建立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依法开展行政裁决、行政许可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通过法定渠道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合理诉求。

  (三)营造法治氛围,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组织财政干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工作水平。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活动为契机,为财政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精准高效的财政法治宣传,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滨湖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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