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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普通类)

发布时间:2024-04-25 14:25 [ ]

2024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普通类)

(锡人社事招公告备202433号)

 

进一步加强滨湖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51日至 20064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5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5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5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8.2024年毕业生,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12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12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近三年被滨湖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5)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或者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二、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2024831日向前推算。

2.学历问题:本公告所指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3.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569:0051016:00

2.报名网址: http://www.jsksbm.com/gv9lwq655x/login

3.资格审查时间:

2024569:00511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56日—512日的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56日—512日的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2024569:0051218:00

5.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未进行成功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网上报名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45149:00—11:3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时公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招聘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完成报名人数≤招聘人数5倍,采取直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的考核方式。

其他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

具体考试方式由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公告。

(二)笔试

1.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将提前7日在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www.tqg1816.com/bhws/index.shtml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3.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5.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2.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

3.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4)要求有专业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在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6)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

1.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题目含公共题目和专业题目。公共题目主要考核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等能力;专业题目着重考核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2.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符合直接进入面试条件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加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4.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可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并及时公示。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3.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七、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考务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招考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授权发布的其他网站(仅发布招聘公告)//www.tqg1816.com/rbj/index.shtml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和考务信息//www.tqg1816.com/bhws/index.shtml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12388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1178788

十、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0-8117878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31235

附件

2024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普通类)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425日 

附件:2024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普通类).xlsx   

文章来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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