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录用参公人员洪欣辰、缪倩宇等两名同志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3 14:57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4-03016 | 生成日期 | 2024-07-03 | 公开日期 | 2024-07-03 |
文件编号 | 锡滨环党〔2024〕1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滨湖生态环境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人事工作 | 关键词 | 干部,任免,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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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新录用参公人员洪欣辰、缪倩宇等两名同志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
2023年省考新录用参公人员洪欣辰、缪倩宇等两名同志一年试用期满(试用期:2023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1日)且考核合格,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洪欣辰同志任局生态环境管理科一级行政执法员;
缪倩宇同志任局排放管理科一级行政执法员。
任职时间自2024年6月起算。
特此通知。
中共无锡市滨湖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