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二季度滨湖区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及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1 09:31 [ 大 中 小 ]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筑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滨湖区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锡滨住建〔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检查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2024年7月19日。
二、检查人员确定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招标监管科实施对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区质安站实施其他建筑行为检查,包括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发(承)包情况、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区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监管建设项目的相关执法工作。
三、被检查对象确定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检查,由检查人员从“无锡市建筑工程电子招投标监管管理平台”中随机抽取。抽查项目为滨湖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标段的25%被查对象。
其他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由检查人员从“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体化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检查比例为25%。
四、检查内容
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从业情况;
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发(承)包情况;
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重点关注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信息环节,对公示信息中有投标人不良行为(递交无竞争力文件等行为)或违法行为(串通投标、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等行为);
根据《通知》要求,对抽到的项目,由检查人员按照无锡市滨湖区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表中所列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五、检查程序要求
(一)认真学习,做好准备。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理解相关检查通知、检查内容和检查表格,充分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
(二)做好记录,完成通报。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记录工作,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表,检查表须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同时完成检查通报,通报内容包含抽查情况概述、存在问题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等。
(三)注重实效,遵守规定。检查人员要注重工作实效,讲求效率,不得影响被检查对象工作的正常进行;检查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公平公正,依法检查。
分管领导:陈一丹 联络员:鲍力
联系电话:81178710
附件1:滨湖区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项目抽查记录表(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依法依规从业情况).xlsx
附件2:滨湖区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项目抽查记录表(发承包情况、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农民工支付情况).xlsx
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