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市场改革、企业服务、监管质效、要素资源、产业生态、法治保障”等领域,实施六大提升行动,到2024年末,以市场主体为中心的全生命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全市、全省居前,完成涉企诉求平台与指标推进监测平台搭建,形成内部“督查监测”,外部“企呼我应”的工作闭环联动,打造体制最顺、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服务最好的更优营商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市场改革再提速
市场准入
(1)便利企业开办。持续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全面落实名称申报承诺制。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整合经营主体迁移调档环节,解决迁移登记“往返跑”问题。
(2)提高市场开放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教育等领域。
(3)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普法宣贯。优化完善招投标规则体系,探索建立标后履约监管规则,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
行政许可
(4)简化项目审批。深化“三提三即”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行分阶段施工许可、分期验收、联合测绘等审批服务模式,优化联合验收方式。
(5)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和清理不合理收费。加大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持续推进物流提质增效。
(6)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发布全区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帮办代办事项清单,修订完善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不动产登记
(7)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完善不动产线上线下一体化受理平台功能,推行不动产交易、缴税、水电气等关联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落实“一次收费、后台分账”。
(8)加强不动产改革创新。深入推行联动联办和“多测合一”改革。扩展“带押过户”应用场景和业务量,提升可提供“带押过户”服务的金融机构数量。
(二)企业服务再提效
政务服务
(9)推动“一网通办”。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动区级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持续拓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应用场景。
(10)加强锡企服务平台运行推广。认真落实《滨湖区“无难事、悉心办”锡企服务平台运行推广实施方案》,扩大“免申即享”范围”。
(11)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继续开展24小时自助服务示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深化政银合作,高质量推进“15分钟政务服务圈”。进一步扩大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覆盖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纳税
(12)精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规范涉及经营主体的财政奖励、补贴的发放程序,全面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精准税费优惠政策,多渠道推送税费优惠政策。
(13)优化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度。推行相关税费合并申报及缴纳,精简办税缴费资料和流程。立足微税厅等多点位服务载体和12366、征纳互动等“问办协同”平台,打造“税费一体便民圈”。
(14)打造零距离税费服务。精简实体办税窗口,构建“开放式”办税服务新场景,引导纳税人逐步形成自助办、网上办、掌上办的“非接触式”办税习惯。
获得电力
(15)推广电力业务“一次办”。主动宣传引导“过户+增容”“过户+改类”“过户+退费”等6项用电业务合并办理场景。推动实现水电气讯联合受理阶段的工单派转。
(16)推动信息共享全过程立体化。贯通政务、工改、规划、房产等各类系统,分类推进园区、小微企业、居住区、分布式光伏等用电项目全周期行政审批信息共享。
(17)便利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完善水电气讯联合报装机制,简化报装手续。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业务联办窗口,打通政务系统与水电气讯企业系统。探索推进居民水电气讯合并缴费。
(18)做好电力规划对接。做好新建园区规划、地块、项目对接,做实做细区域电力规划,提前实施园区内管廊管沟和主干供电线路建设,在项目主体建设时,同步开展电力接入工程建设。
(三)市场监管再提优
执法监管
(19)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企业监管执法问题反馈和申诉渠道。
(20)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帮扶指导”机制,避免执法“一刀切”。落实“包容期”制度,探索“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事后回访”监管模式,引导企业自觉改正违法行为。
(21)创新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建立健全追溯体系。
信用监管
(22)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组织抽取方式,积极推广“汇总取重”工作法,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降低企业被重复抽取次数。
(23)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实行信用评级和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精准监管新体系。积极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帮扶机制。
(24)加强政府承诺管理。制定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推行信用修复“3+1”工作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
(2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体系。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实体市场、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违法侵权行为打击力度。
(26)加快打造知识产权示范区。加快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全国示范标杆区。
(27)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完善各板块知识产权工作站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28)提升项目招引和建设质效。发挥“8+8+N”招商体系合力,完善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服务机制,推进招商量质齐升,力争项目快签约、快注册。
(29)保障重大项目用地。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保障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入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服务模式,精准保障企业“差异化”用地需求。
(30)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开展“交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积极推广“桩基先行”“竣备即发证”、高标准厂房分幢分层、工业用地首次登记“零材料办理”“交地即抵押”等创新登记政策和应用场景。
人才保障
(31)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围绕“543+X”现代产业,通过高端人才寻访、大型双选会、春秋两季校园招聘等渠道,为重点企业精准招引各类人才。
(32)完善职业技能认定和培训体系。开展“培训+就业”全链服务行动,动态更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引导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33)加强劳动就业保障。拓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协助乡镇(街道)建立综合调解工作机制,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34)加强公共服务保障。推进第三代社保卡升级。围绕异地办事需求,推行“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服务。推动高水平医院建设,积极争取优质教育资源。
普惠金融
(35)持续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加强与头部基金的招引合作力度。促进天使、创投、私募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在滨湖区依法依规开展业务。
(36)加强金融服务和指导。组织开展各类金融服务行动,推动政策、产品、服务直接惠及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上市公司走访调研和服务指导,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37)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稳步降低担保费率、提高担保倍数。
(五)产业生态再提升
科技创新
(38)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支出,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水平。持续推动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工作,加快形成“雏鹰-瞪羚-准独角兽”企业发展格局。
(39)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科创载体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推动军民融合领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
(40)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组织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改造,积极探索试点企业“绿码”。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涉外服务
(41)加强区域外商投资资源整合。高质量做好海外招商工作,开展专人海外招商,拓展重点国别(地区)招商渠道,对接投资项目信息。
(42)支持外商“引进来”和企业“走出去”。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定期举办出入境政策宣讲会,为我区高科技企业、涉外高校、外籍高层次人才宣传移民和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
(43)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对接合作。扩宽港澳居民在滨湖就业创业空间,优化港澳专业人士的职称申报评审机制,在港澳地区定期发布滨湖区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
亲清政商关系
(44)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依托“经济云大脑”,打造区级营商环境企业诉求服务“企呼我应”云平台,充分发挥12345热线、企业服务云等各类渠道和平台作用。
(45)强化政企合作共建。发挥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畅通企业诉求反应渠道。发挥滨湖企业家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定期举办企业家沙龙、企业家培训等活动。
(46)强化营商环境感知体验。利用企业服务热线、企业服务云、外资企业圆桌会等渠道和平台,构建高效的全链条闭环式问题解决督办机制。
(六)法治保障再提标
企业权益保障
(47)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诉调与诉仲分流机制建设,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调解培育行动,优化“会员调解+调解员”调解模式,扩大商会商事调解工作参与主体和覆盖面。
(48)全面提升审执质效。推广使用移动诉讼服务平台及配套研发的全域开庭、移动办公办案、异步质证三大系统,实现缴费、调解、庭审等多项诉讼服务在线完成,减少办案时间和成本。
(49)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企联络机制,拓宽免费法治体检的广度和深度。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和保障,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涉企矛盾纠纷调处等专业法律服务。
办理破产
(50)加强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完善府院联动协调工作平台,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等工作。充分发挥“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推行“破产预警+挽救前置”,加强重点企业风险识别。
(51)加强破产重整程序运用。高度重视破产审判中破产企业的重整,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要求,科学精准评判企业营运价值,畅通清算转重整程序。
(52)完善企业注销退出机制。优化企业注销审批流程,实行多部门登记注销“一网通办”、企业简易注销联审,便利经营主体快速退出。完善歇业登记制度。
企业合规
(53)持续推进涉企行政合规指导。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的意见》,通过普法宣传、企业体检、指导帮扶等形式,开展行政合规指导工作。
(54)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结合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三批),更新本地区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进一步明确告知承诺适用对象,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稳步推进。
来源:滨湖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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